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读后感1这个寒假,我再次阅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雷米这个主人公一出现,就鲜活生动,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心。像雷米这样一个柔弱的孩子,在那样一个无助的社会里是如何生存的,是贯穿故事始终的主题。
书本一打开就令我爱不释手。雷米很小被叔叔偷偷的扔掉,被巴布兰妈妈收养,他很爱她,然而养父却把他卖给了一个江湖艺人。从此,他四处流浪,靠卖艺维持生活。后来江湖艺人也去世了,雷米于是到处漂泊,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他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母和幸福!
在这个故事中,我一次次被雷米的精神所感动,比起雷米,我们的幸福太多太多了。我们从一生下来就衣食无缺。有家人捧着,有老师护着,有优质的物品,但雷米却要卖艺生活,到处流浪。当我看到雷米与威特利斯班子没有东西遮盖风雨,没有地方取暖入睡,更没有食物填饱肚子时我觉得我们这些孩子太娇生惯养了。不要说干活、做事,就是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管不好,看着看着,我就想我以后要自己拿衣服,自己洗澡,自己的事情尽量自己做。虽然这听起来有点笑话,我可是12岁的人了,但是我知道在我们班里像我这样的孩子还真不少。过于优越的生活条件和长辈们的重重呵护让我们失去了挑战困难和挫折的勇气。
看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我也偶尔会冒出这样的念头:假如我是雷米,我会怎么样呢?或许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也会如他一般勇敢、坚强。谁知道呢?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经常跟我说把书读好是我最大的任务于是除了读书以外的事情我很少做,也真得没有时间,双休日还要学琴、学棋等等,可是除了拥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外,更要有那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精神不是吗?
个人读后感2今天,我看了一部微电影:长年在外奔波的儿子回家了,母亲兴高采烈地准备。当儿子到达家中时,妈妈拿出为他缝制的衣服。不料,这时公司打来了电话。公司有事,今天就不留下来吃饭了。儿子这样想着,然后,他走出家门口。接着,开车驶了十几米后。从后视镜中看到母亲单薄的身影,她正站在家门口痴痴地看着他离去。下一秒,他打开车门,默默地,走下车,心中的愧疚,感恩的情绪最终凝成一句:“妈!”儿子与母亲的拥抱的场面被定格下来。看着这一幕,我心中不免有些感触。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里,当我沉迷电脑,被网游和动漫迷得神魂颠倒时,父母正在外头工作赚钱来维持生计。我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年龄的增长和与家人的亲密度好像成了反比关系。
无法想象,当我结束学业,走向社会,有了工作以后会与父母如何相处?是如电影中的儿子抛弃家庭,拥抱事业吗?不!有上进心固然重要。但管理好事业的同时也要顾家。前人曾说:“家是心灵的港湾。”家是亲情的象征,是亲情的凝聚点。只有顾好家,才能享受那独一无二的亲情。古人曾说:“物以稀为贵。”那么,我们也需要珍惜这特别的亲情啊!
而现在,住在高中的我,即使习惯了这住宿生活,也会忍不住想家,也曾后悔过为什么以前在家时不好好珍惜,没有和爸妈好好地谈话。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过去的.时光是无法弥补的,只有现在才掌握在手中。所以,当你回家时,放下你的思想包袱吧,试着坐下来,细细地尝一次妈妈做的菜,与父母谈天说地。珍惜这一刻吧,这来之不易的一刻,这是你生命中饱含亲情的一刻啊。
珍惜亲情,不要等来不及了再后悔,父母给的,你永远报答不够,唯一能做的,对我来说,或许是笨拙的学着爸妈,在他们垂垂老去,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试着为他们撑出一片天,没有风雨,没有乌云,有的只是热诚的爱的那一片天。
个人读后感3暑假读书以一周一本书的进度进行,文学作品读了《森林报》、《八十天环游地球》、《金银岛》、《西游记》、《汤姆索亚历险记》、《三国演义》。科普知识书籍读了《小牛顿科学馆》系列读本,《十万个为什么》之自然科学和综合科学类。中国古代神话故事不是很感兴趣,没怎么读。
文学作品都是注音版,页数均为220页左右,简译缩减版对于这个年纪的小孩易读易懂,阅读过程中没有困难和压力,把阅读可以作为一件很轻松的事情来做。缺点是经典名著内容过于精简有很多内容缺失。经典名著也是值得重复阅读的,不同年龄的人读感受也会不同,我准备以后再继续购买全译本给孩子,并鼓励他日后去看完整版原著,重温经典。孩子读完故事往往会跟我简单讲述一下,我觉得复杂的故事如《三国演义》这种有复杂情节的故事孩子的理解能力还是有限的,但是如《汤姆索亚历险记》这种贴近孩童心理的故事理解得就较好。每天读书是我的要求,希望有一天也是孩子自己的需要。
科普知识类的书一直是孩子最爱的,主动性较强。他总是问我为什么自己对什么都感兴趣?比如宇宙之外是什么?没有人回答他,他会很郁闷。我告诉他,每个人的知识面都是不同的,妈妈也有许多不懂的知识,也希望他能告诉我。这样也鼓励孩子能更加努力的挖掘各类知识。
这个年龄的孩子专注度、主动性不够,心很容易被其他事情干扰。而且书对每个人的影响力也是不一样的'。不是别人看了这本书很有价值,我的孩子去看就一定有用,一定有同样的理解和领悟。也许过不了一段时间孩子就会忘记书上看过的内容,但是每天坚持看书这种习惯是必不可少的,是好的延续。希望坚持下去,开花结果。
个人读后感4花谢花飞遍天空,红香断了谁怜?一首歌《埋花吟》让很多人悲痛不已。一首歌《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欢离合。当白雪皑皑的白色真的很干净的时候,过去的繁荣只留在薄薄的书页上。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恒,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很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底层到顶层都是泥泞浑浊的场景。底层人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受害者,毅然离开世界。挣扎着生存的人要么被政府算计,要么被大家庭剥削,最终难免会有悲惨的命运。大家庭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滚,争权夺势,与政府勾结,让人不聊生。即使家里也是无休止的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知是谁?林黛玉哀叹的不仅仅是她的`悲伤。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不仅是林姐姐,还有世界上唯一的大观园。恐怕她不知道该去哪里。世界的欢乐终究属于幻灭,回想起来,也只是一场梦。即使像妙玉一样清纯洁净,也终究落得狼狈退场。在那个肮脏的时代,谁能出淤泥而不染?个人悲剧如流沙堆积,逐渐汇成无限沙漠。他知道他年葬侬是谁。不知。慢慢地,灰尘把它们都埋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林黛玉对自我结局最荒凉、最准确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场悲剧,剧中的每个人都被困在命运的蛛网上。 ……此处隐藏4511个字……p>
结尾我想引用文章尾声的一段话: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影响到另一个另一个人又会影响到下一个人,世界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故事,但是,所用的故事都会连成一个故事。深浅不一的印记,付之一笑的回忆
个人读后感12今日,教师提议我们读一本书——《童年》,我便按照教师的提议去读。
《童年》作者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为大的作家,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对他的思想和创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他还有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喜欢读名著,喜欢在读的同时与这些伟人交流,让自我学到更多……
相信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童年,我们童年无不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成为父母的掌上明珠,但我们还经常抱怨,可高尔基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亲,他与妈妈艰苦的生活,可他也并没有埋怨生活,他奋发向上……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幼年丧父,跟随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破产的外祖父家,可他并未过上好日子,却在那里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毒打。这之后他又遇到了他的两位舅舅、伊凡等,并发生了种。种不幸的事,这些事往往还从我眼前浮过,让我为他的遭遇所感叹。
阿廖沙的童年中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他的亲人,阿廖沙从他们那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了一些道理,在那个悲惨的年代,不管怎样都要做一个不向丑恶屈膝低头的人,然而那些贪婪的、残忍的、黑暗的`、愚昧的人——为争夺财产,为一点点小事而争吵的人,即使是在这个社会也是遭人唾弃的。可是在这混混暗暗的社会也有着像阿廖沙外祖母一样善良的、勤劳的、坚强的人。他们是社会永远的光亮,值得人们所赞颂……
合上书,闭上眼细细再一次品味人物之间的各种情感及童年时的那份悲痛。此刻,我也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你——《童年》。
个人读后感13这几天,我读完了“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小说,《我是你一个人的啦啦队》,讲述了唐糖因为篮球男孩贝垒超蹋跩超酷,唐糖爱上了篮球,爱上了橘红,她是个任性直接的单细胞女孩。于是,故事也就也就这样拉开了帷幕—美丽的青春故事。
女主人公唐糖,这个简单,任性的“单细胞姑娘”喜欢上了一个格子高高的,帅帅的,而又球技高超的篮球王子,贝垒(男主人公)。这个简单的姑娘却把这种喜欢转化成了一种力量。然后唐糖酒恳求老爸帮他订和贝垒一样的美国篮球杂志。并喜欢上了篮球的'颜色—橘红色。唐糖为了贝垒能够注意到自己,她开始苦练舞蹈,一个平凡瘦弱的姑娘一直努力,一直坚持不放弃,终于,她炼成了魔鬼般的身材和优美的舞蹈。每次篮球比赛时,你总能看见一个跳舞的啦啦队姑娘,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投入,她的内心仿佛在呐喊:贝垒,加油!此时此刻,多少语言都难以诠释她的内心,只有把情感寄予这舞蹈动作之中。
我本来以为故事看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可是,我错了,正当一切都尽如人意的时候,噩梦却降临了。
老天总是那么调皮,它啊!它和贝垒开了一个“小玩笑”一件意外,便让贝垒变得面目全非,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帅帅的篮球王子贝垒了,而唐糖却没有放弃喜欢贝垒,她帮助贝垒,帮助她一次次地重拾自信,而贝垒因为自己的墨阳,一次次地躲避她,她一次次地小心靠近,帮助着贝垒,到贝垒考核时,她独自一人为贝垒跳起了只属于他一人的舞,不管怎样,倔强的她只想成为贝垒一个人的啦啦队!
只有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坚定不移,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个人读后感14这个星期我很幸运的借到了《成吉思汗》这本书。说出来才是一个爱国家爱家庭、爱妻子、爱儿女的,品格高尚的人。
成吉思汗的祖先是一个叫巴塔赤罕的人。传说此人在亚洲的北部的群山当中有一座叫额尔吉涅。昆的山,有一天,一条苍青色的神狼从这座山中走了出来,遇到了他未来的同伴野鹿。很快,便生下了儿子,巴塔赤罕,也就是成吉思汗家族的祖先。
成吉思汗原名叫铁木真。铁木真天生聪颖,在父亲的教导下,刚满五岁就学会了骑马和射箭,他从小就立下誓言:我要做最好的骑士和最好的射手。
很快,成吉思汗九岁了,蒙古的青年订婚是很早的,于是,结木真的父亲何额伦夫人商量后,决定把铁木真嫁到何额伦娘家翁吉刺部下属的戴勒忽讷兀喝部去为铁木真求亲。
第二天铁木真的父亲去正式向德薛禅为子求亲,在路上遇到了塔塔儿部摆设酒席,仅管蒙古族塔塔儿部是世仇,但草原见席下马的规律,谁也不能破。也速该作为一个部族首领,自然要遵守的,在宴席上塔塔儿不认出了也速该,就热情的邀请了他入席。也速该按照习俗入席饮酒食肉,不料,阴险的塔塔尔部暗将慢性毒药放在食物中,又在送行酒中下了剧毒。也速该不明就里,吃肉吃酒,也是在劫难逃了。
铁木真的'母亲养育了前面真的四个兄弟,告诉了他们做人的道理,也告诉了他们一定要报仇雪恨。铁木真都深深记在了心里。
铁木真和孛儿帖结婚了以后,铁木真为了壮大势力,连续依附了几个地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铁木真的势力也变得逐渐强大起来,他开始围攻周围的几个地方,周围的大部分国家都归降了,包括和他家有着世仇的塔塔儿部、金国等也被成吉思汗打得不堪一击。
成吉思汗,到了晚年,仍不忘公的更远的地方的国家,知道1227年8月18日,他才结束了,他一生的战斗,终年65岁。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这个圣明的君主,这个奖罚分明的帝王,却带着那无尽的梦想离开了人世。
个人读后感15这本书读来有种淡淡的忧伤,青春期的迷惘,对未来的不确定,还有破罐子破摔的冲动。春天是个萌动的季节,是万事万物起点和新征程的开始,知寿从春天里走来,好像离巢的鸟儿,渴望飞向广阔无垠的天地,飞向自己的人生之路。经历了春天的懵懵懂懂和不顾一切的任性冲动,开始的漫长的夏天,仿佛一场马拉松,躁动不安、疲惫不堪,却活力满满、热情洋溢,来到秋天的宁静,开始思考,开始成熟,人生是否真的如此?寒冷的冬天和失恋一起袭来,难过伤心的知寿觉得世界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孤独寂寞如漫长的冬夜。但是她还是正常工作,准备从吟子家搬出,开始理解母亲的处境,对吟子依依不舍踏上新的旅途,因为新的春天开始了,冬天很快过去,知寿似乎长大了一点。
在那个春天里她搬到吟子家,走出第一步,然后离开吟子家,走向自己的天地,过去的一年是一个过渡期、适应期、准备期,或许还没准备好,但是知寿已经知道自己终将走出那一步。
一年四季,可以是形容一个人年岁渐增的过程,也足以用来概括人的一生,这样看来,人的一生实在是很简单,但是四季的冷暖只有自己知道,这简简单单里有着只有我们知道的.不简单。我们一生可能会有许多个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遇见不一样的自己,自己就像这四季一样丰富多彩,起起伏伏,甚至每一天里都有各种天气,但总有好天气,就像春天总会到来。
这本书情节很简单,知寿每天的生活也有各种相似的重叠。厌烦,想象破灭,失恋,怀疑人生,恶毒的小心思……这些都是我们会经历的,这个春天,大学毕业,自己也即将踏入社会,脱下稚气,开始一段新的旅程。会有迷惘,经历困难,怀疑自己,在各种环境里改变自己。书中写的是知寿的成人礼,读来很亲切。让我不禁想:我将以何种姿态来迎接我的成人礼呢?